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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丰田纺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丰田纺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丰田纺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八路南边滨江大道西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丰田纺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八路南边滨江大道西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厂房),为租赁经营,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130平方米。原项目于2013年9月2日取得了《关于河源丰田纺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套汽车座椅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环建〔2013〕155号),于2014年8月29日取得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的环保验收意见(河环函〔2014〕359号),于2017年11月14日取得了《关于河源丰田纺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增年加工25万台/套汽车座椅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环建〔2017〕70号),并于2018年7月6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此扩建项目总投资210万元,无新增用地,新增年产汽车座椅套10万台/套,新增劳动定员380人,依托原有饭堂和宿舍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涂布废气密闭收集后与粘合废气通过“干式过滤 沸石吸附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da002)排放。 项目vocs、甲苯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沸石吸附,废包装桶、废沸石、废机油和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