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1929cc威尼斯

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1-11-24 16: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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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838299,传真:0762-3838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埔大道长江科技工业园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宏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埔大道长江科技工业园,总占地面积194092.83m2,建筑面积为223858.9m2,无新增用地。原项目于2014年7月7日取得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环建〔2014〕67号),于2015年7月31日取得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长江家具(河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办公家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环建〔2015〕70号),并通过自主验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将原有项目的磷化生产线改造为陶化生产线,新增1台1.2t/h燃天然气锅炉、两条手工喷漆生产线和年产26吨发泡棉。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添加药剂的锅炉软化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锅炉废气收集达标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发泡、预熟化、开模成型、熟化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整体密闭负压收集通过水帘柜处理后分别引至两套“4层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及时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要求;发泡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我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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